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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事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驻滨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6]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 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考四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两个科目的(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登记代理实务)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二、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6、27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5月26日 0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5月27日 0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14:00—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三、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国土资源部人发[2002]116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 报考人员须填写《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提交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照片两张,按属地原则,县(区)的到县(区)人事局报名;市直有关单位的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滨州市黄河六路520号滨州市人才市场三楼315室,联系电话:3368333)报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于06年12月11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报名材料,市直单位报送报名材料时间为07年1月8日、9日;各县(区)报送报名材料时间为07年1月10日逾期不再办理。 为确保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准确无误,请报考人员于07年1月29日、30日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bzrsks.gov.cn/)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如发现有误,请于上述规定时限内持本人身份证、单位证明等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更正,逾期不再办理信息更正手续,责任自负。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07年5月21日。 四、《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62元。 六、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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