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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滨州市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审查时所需材料的通知          【字体:
关于滨州市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审查时所需材料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1    

 

关于滨州市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审查时所需材料的通知

 

滨州市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审查工作将于821日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考生提前准备以下材料,以备审查。届时凡不能提供所需材料者,不能进入面试考察,作为放弃处理。

1、《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纸质版,16开,一式二份),812日至14日在滨州人事考试网下载。

2、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考生,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山东常住户口但为山东生源的考生,提供学校或生源地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考生,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党员证明。

6、政治面貌为非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考生,是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的,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是班级或班级以上学生干部、团干部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学校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表中有担任学生干部、团干部的记载,且无涂改)或学校出具的学生干部、团干部证明(院系及以下的学生干部、团干部提供院系出具证明材料即可,校级学生干部、团干部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7、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活动服务期限未满的考生,以及各市此前已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考生,需提供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2008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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